新業主就繳納差餉 / 地租須注意的事項
1. 我如何得知物業的前業主尚有地租仍未清繳?
2. 我已準時清繳季度差餉及地租,而我的徵收差餉及地租通知書上也沒有顯示有過期未清繳的款額,這是否表示我的物業沒有未清繳的差餉或地租?
3. 如物業的前業主尚有地租仍未清繳,政府可以採取什麼追討行動?對現時的業主又會有什麼影響?
政府將會採取一切辦法,向有關業主追討欠繳地租。如應收地租一直未有清繳,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香港法例第126章),政府有權重收該物業。請留意,本署在採取重收行動前,會給予受影響業主充足的預先通知時間。
4. 我將要購入一間物業,作為一個新業主,我應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所有準業主,特別是買入二手物業的業主,本署極力建議他們在購入物業前,先查核物業的全部差餉和地租帳目,以確定所有帳目已清繳妥當。因為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香港法例第 126 章),倘有關物業的地租仍未清繳,包括在轉讓業權前所積累的所有欠繳地租在內,政府有權重收該物業。你須支付額外費用,方可贖回該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