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
1. 什麼是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能者多付」原則,政府建議對應課差餉租值(「差餉租值」)超過 55 萬元(相當於月租約 46,000 元)的住宅物業採用較高的差餉徵收率;首 55 萬元差餉租值按 5%徵收差餉,其後 25 萬元差餉租值按 8%徵收,超出 80 萬元的差餉租值的部分會按 12%徵收。
差餉租值為 55 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不受影響,會繼續按照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 5%繳納差餉。
上述累進差餉制度將於財政年度第 4 季(即 2025 年 1 月至 3 月季度)開 始實施。
2. 如何計算住宅物業累進差餉應繳款額?
應課差餉租值(「差餉租值」)為 55 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差餉一如現時按差餉租值 5%徵收。
至於差餉租值超過 55 萬元的住宅物業,首 55 萬元差餉租值同樣按5%徵收差餉,其後 25 萬元差餉租值按 8%徵收,超出 80 萬元的差餉租值的部分會按 12%徵收。
按累進制徵收差餉的住宅物業,其 2025 年 1-3 月季度的差餉單將顯示該季度的應繳累進差餉款額。市民亦可使用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網頁的「差餉及地租計算機」,估算最近三個估價年度的應繳差餉(包括累進差餉(如適用))及地租款額。有關詳情,請瀏覽估價署網頁。
3. 如何定義住宅物業?
樓宇一般是按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上註明的用途分類。估價署會因應物業的佔用模式和性質等因素,將完全或主要用作居住用途的處所歸類為住宅物業。
4. 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是否適用於住宅車位?
有關住宅物業累進差餉的建議亦適用於住宅車位(包括獨立評估差餉的住宅車位)。
5. 如何知悉我的物業會否納入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
在 2024 年 4 月初發出的徵收差餉及地租通知書,將會顯示 2024-25 年度重估後的應課差餉租值。市民亦可在 2024 年 3 月下旬至 5月 31 日期間登入估價署網頁或「物業資訊網」(www.rvdpi.gov.hk),查閱 2024-25 年度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所載物業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
如住宅物業的 2024-25 年度應課差餉租值高於$550,000,將須於2024-25 年度的第 4 季(即 2025 年 1 月至 3 月)開始繳付累進差餉。
估價署亦會於 2024 年 4 月知會相關的差餉繳納人,有關物業單位2024-25 年度第 4 季須繳付累進差餉,並提醒他們如不滿 2024-25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可於 202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向估價署提出反對。至於往後年度需否繳付累進差餉則視乎有關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
6. 甚麼是應課差餉租值?
詳情請瀏覽我們的服務下的差餉部分。
7. 差餉繳納人是否可就其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提出反對?如何提出反對?
詳情請瀏覽我們的服務下的差餉部分。
8. 累進差餉制度生效後,首次徵收差餉的住宅物業是否按新制度計算應繳差餉款額?
由於臨時估價後首次徵收差餉的住宅物業有機會涉及多於一個估價年度的差餉,因此該住宅物業的應繳差餉款額需依據相關估價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及差餉徵收率來計算。按累進制徵收差餉的住宅物業亦只會在 2024-25 年度的第 4 季(即 2025 年 1 月至 3 月)開始繳納累進差餉。
9. 累進差餉制度生效後,經分攤後各物業單元的應繳差餉款額應如何計算?
差餉是按估價冊內所載物業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指定百分率來徵收。經分攤後各物業單元的應繳差餉款額,是依據各單元所共同組成的單一物業單位的應繳差餉,按分攤後所佔應課差餉租值的百份比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