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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差餉及地租須於七月三十一或之前繳交

二零一八年七月至九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繳交。

該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評估差餉物業以 2,500 元為上限。如物業該季的應繳差餉額少於2,500元,所有剩餘的寬減額將不能用以抵銷任何一季度的未繳差餉。是項寬減不適用於地租。

市民繳交差餉及地租,可:

  1. (一)利用銀行自動轉帳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或互聯網);
     
  2. (二)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電子支票支付」網站:www.payecheque.gov.hk
     
  3. (三)將劃線支票郵寄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000號庫務署收(請注意,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或
     
  4. (四)前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繳交。查詢各區郵政局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熱線 2921 2222 或瀏覽www.hongkongpost.hk

市民如果仍未收到通知書,可致電 2152 0111 或傳真 2152 0113 查詢。他們亦可親臨九龍長沙灣道三零三號長沙灣政府合署十五樓差餉物業估價署查詢。

市民亦可於差餉物業估價署網頁www.rvd.gov.hk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攜同以往任何一季的通知書,前往下列任何一間郵政局索取通知書補發本及繳交款項:

  1. (一)香港中環康樂廣場二號郵政總局;
     
  2. (二)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一樓告士打道郵政局;
     
  3. (三)九龍油麻地彌敦道四零五號九龍政府合署地下九龍中央郵政局;
     
  4. (四)九龍尖沙咀中間道十號國際電信大廈地下及一樓尖沙咀郵政局。

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將再被加徵百分之十的附加費。

為支持環保,本署鼓勵繳納人採用本署免費提供的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收取電子帳單及繳款,亦鼓勵繳納人使用自動轉帳或其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互聯網或電子支票/電子本票)繳款,減省排隊的時間。直接付款授權書可在差餉物業估價署、民政事務處及各大銀行索取,或致電 2152 0111 查詢。繳納人亦可在本署網頁下載有關授權書。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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