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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门牌号数


差饷物业估价署负责编配全港楼宇的门牌号数,并确保标示正确门牌号数。根据《建筑物条例》(第 123 章),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获授权向建筑物的拥有人发出命令,规定在有关建筑物标示获编配的门牌号数。

任何人士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根据《建筑物条例》第 32(2) 条所发出的标示命令,即属违反《建筑物条例》第 40(1C) 条,而一经定罪,可处罚款 2,000 元及监禁 6 个月。


关于楼宇门牌号数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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