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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差饷及地租须于一月二十九日或之前缴交

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三月季度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已经发出。本季没有差饷宽减;通知书已列明应缴总额,并须于一月二十九日或之前缴交。

缴纳人可利用银行自动转帐或电子缴费方式(例如缴费灵、银行自动柜员机或互联网)缴交差饷及地租,或将划线支票邮寄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邮政信箱28000号库务署收,亦可前往邮政局(流动邮政局除外)或指定的便利店缴交。查询各区邮政局地址及办公时间,请致电香港邮政热线 2921 2222 或浏览www.hongkongpost.hk

市民如果仍未收到通知书,可致电 2152 0111 或传真 2152 0113 查询。他们亦可亲临九龙长沙湾道三零三号长沙湾政府合署十五楼差饷物业估价署查询。

市民亦可于差饷物业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索取通知书补发本或携同以往任何一季的通知书,前往下列邮政局补领通知书补发本,以便缴交款项:

  1. (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二号邮政总局;
  2. (二)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一楼告士打道邮政局;
  3. (三)九龙油麻地弥敦道四零五号九龙政府合署地下九龙中央邮政局;
  4. (四)九龙尖沙咀中间道十号国际电信大厦地下及一楼尖沙咀邮政局。

迟交的款额会被加征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如在最后缴款日期过后六个月仍未缴交,尚未偿还的款额(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将再被加征百分之十的附加费。

电子差饷地租单服务已加入新功能。请支持环保,到www.rvd.gov.hk登记选用该服务。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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