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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应课差饷租值修改建议书须于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

差饷物业估价署今日(四月二十四日)提醒市民可在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登入差饷物业估价署网站(www.rvd.gov.hk)或该署「物业资讯网」(www.rvdpi.gov.hk),查阅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所载由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应课差饷租值。

如欲就物业的新应课差饷租值提出修改建议,必须在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以指明表格(R20A)提交建议书,并以邮寄或面交方式送达差饷物业估价署。该表格可在差饷物业估价署(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及民政事务总署各民政咨询中心索取,或从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网页(www.rvd.gov.hk)下载。

市民亦可选择使用该署网页内提供的「递交表格电子化」服务,以电子表格(e-R20A)提交修改应课差饷租值建议书。以传真方式送交的建议书,则不会被接纳。

差饷物业估价署发言人强调,根据《差饷条例》及《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该署不会接纳在五月三十一日后才送达的建议书。

他说:「差饷及地租缴纳人即使已提交修改应课差饷租值的建议书,仍须在征收通知书上所示的最后缴款日期前缴纳差饷及地租。我们会审慎考虑所有建议书,并会于十二月一日前将有关决定通知建议书提交人。如应缴差饷或地租因本署的决定而有修改,有关的修改会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多缴的款额会在日后的征收通知书内调整。」

如有疑问,可致电 2152 0111 查询。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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