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 至 主 要 內 容

新闻公报


二○二四至二五年度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三月十八日起供市民查阅

市民由下星期一(三月十八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可登入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网站(www.rvd.gov.hk)或「物业资讯网」(www.rvdpi.gov.hk),查阅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

有关展示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的公告,已于今日(三月十五日)刊宪。估价署会于上述期间的办公时间内,于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展示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供市民查阅。

市民如反对新应课差饷租值,须于三月十八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间提交建议书。市民应使用该署网页内提供的「递交表格电子化」服务,以电子表格(表格e-R20A)提交建议书。市民亦可于估价署网页下载;或到该署的办事处或民政事务总署各民政咨询中心索取指明表格(表格R20A),将填妥的建议书以专人或邮寄方式送达估价署。

估价署发言人说:「以传真或其他方式递交的建议书将不获接纳。此外,本署亦不接纳在五月三十一日后送达的建议书。」

估价署是以物业在二○二三年十月一日的指定估价依据日期的市值租金,来评定所有应课差饷租值,以确保差饷及地租缴纳人按照物业评估的应课差饷租值公平分担缴纳差饷及地租的责任。

差饷是按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乘以指定百分率而征收。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物业的差饷将按下列征收率计算:

  • 所有非住宅物业:会维持在现时的百分之五。
  • 应课差饷租值为五十五万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百分之五。
  • 应课差饷租值超过五十五万元的住宅物业: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第一至三季会维持在百分之五。根据建议的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第四季(即二○二五年一月至三月)起,首五十五万元应课差饷租值同样按百分之五征收差饷,其后二十五万元将按百分之八征收,超出八十万元的应课差饷租值的部分将按百分之十二征收。市民可浏览估价署网页,查阅有关建议制度的详情。

如物业需缴纳地租,地租额将会按物业应课差饷租值的百分之三征收。

财政司司长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宽减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首季(即二○二四年四月至六月)的差饷,每个应缴差饷物业单位的宽减额以一千元为上限。

在四月初发出的征收差饷及地租通知书,将会印示二○二四至二五年度重估后的应课差饷租值、应缴地租额及扣除差饷宽减额后应缴的差饷净额。通知书会夹附说明单张,解释重估应课差饷租值、差饷宽减计划和建议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的有关事宜。查询请致电估价署二十四小时热线2152 0111(由1823接听)。

发言人说:「不论曾否就新应课差饷租值提出反对,缴纳人均须在征收通知书上所示的最后缴款日期前缴款。如应课差饷租值因提出反对而得以修改,该项修改会追溯至二○二四年四月一日,本署并会在日后的征收通知书修订应缴的款额。」

另外,为提高估价的透明度,已评估的私人住宅物业(村屋除外)的差饷及地租缴纳人,可利用征收差饷及地租通知书上的「估价编号」和「物业资料查询编号」,透过「物业资讯网」免费查阅其物业的实用面积和楼龄等资料。



2024年3月15日



网页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