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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修改应课差饷租值建议书须于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

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今日(四月二十六日)提醒市民可在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登入估价署网站(www.rvd.gov.hk)或该署「物业资讯网」(www.rvdpi.gov.hk),查阅估价册及地租登记册所载由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应课差饷租值。

市民如欲反对新应课差饷租值,必须在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以指明表格(R20A)提交建议书。市民应使用估价署网页的「递交表格电子化」服务提交电子表格e-R20A。市民亦可于该署网页下载表格R20A,或到该署的办事处或民政事务总署各民政咨询中心索取该表格,并将填妥的建议书以专人或邮寄方式送达估价署。以传真方式递交的建议书将不获接纳。

估价署发言人强调,根据《差饷条例》及《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该署署长无权接纳在五月三十一日后送达的建议书。

发言人说:「差饷及地租缴纳人即使已提交修改应课差饷租值的建议书,仍须在征收通知书上所示的最后缴款日期前缴交差饷及地租。我们会审慎考虑所有建议书,并会于十二月一日前将有关决定通知建议书提交人。如应缴差饷或地租因本署的决定而有修改,有关的修改会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多缴的款额会在日后的征收通知书内调整。」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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