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 至 主 要 內 容

新聞公報


延長最後繳付日期至二○二○年二月五日

由於政府部門實施特別上班安排,部份差餉繳納人未能於最後繳付日期或之前繳付今季差餉及地租,本季度的最後繳款日期(即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將延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繳納人如在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或之前繳付今季差餉及地租,將不會被徵收逾期附加費。



2020年1月31日
頁 首

網頁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