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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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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本署的主要职务包括:

  • 根据《差饷条例》(第116章)及《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515章)负责房产物业的差饷及地租估价。
  • 提供差饷及地租的帐目与发单服务。
  • 向政府决策局/部门提供房产 物业估价服务
  • 向政府决策局/部门、公共机构及私营机构提供房产物业资讯。
  • 执行《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7章)。
  • 就住宅物业的租务事宜,向市民提供咨询及调解服务。

本署各科的职务如下:

职务
行政科
  • 部门的整体行政
帐目及发单科
  • 差饷和地租的帐目及发单
  • 部门会计
差饷估价事务科
  • 负责新建楼宇在入伙纸/完工证发出后及房委会辖下屋邨的差饷估价
  • 根据政府租契条例(香港法例第40章)重新评估政府租契在续约后的新地税
重估差饷事务科
  • 重估差饷
  • 处理工业楼宇、写字楼及住宅楼宇(乡村式屋宇除外)的修改估价册或地租登记册建议书
  • 定期复检计划
  • 物业估价
市区事务科
  • 负责港岛和九龙(包括新九龙)物业的差饷、地租及估价事务
  • 物业估价
新界区事务科
  • 负责新界及离岛物业的差饷、地租及估价事务
  • 物业估价
乡郊物业及租务科
  • 负责新界及离岛区的乡村式屋宇和其他乡郊物业的差饷、地租及有关事务
  • 执行《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
特殊物业科
  • 评估特殊物业如酒店、戏院、铁路及电讯等,作为釐定差饷及其他用途
电脑科
  • 发展新电脑系统
  • 操作现有电脑系统
支援服务科
  • 物业资讯服务
  • 专业及技术支援
  • 联络其他部门、私营机构和市民
  • 职员培训及职业辅导
  • 稽核及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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