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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主就缴纳差饷/地租须注意的事项


谁有责任缴纳差饷与地租?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都有责任缴纳差饷。根据《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515章)的规定,政府可向物业的业主或差饷缴纳人征收地租。

购置物业时须注意的事项

  1. 请使用「物业资讯网」的「查询差饷及/或地租帐目资料」服务,或填妥本署表格RVD1009(pdf 档案) ,以查阅物业的差饷及地租结余。
  2. 物业资讯网

  3. 请确保物业的所有应缴差饷及地租已在成交前缴清。
  4. 请在成交后尽快通知本署,以更新缴纳人的姓名及/或通讯地址。

更改缴纳人的资料

欠缴差饷与地租的后果

过期缴交须多缴5%附加费;如过期超过六个月,须再加缴10%附加费。政府并可采取法律行动追收欠款。

你如欠缴地租(包括在你未成为业主前所欠的款项),政府有权根据《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第 126 章)的规定,收回有关物业。你须付出额外费用,才能取回失去的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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