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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征收通知书补发本


缴纳人通常于每季初(即 1 月、4 月、7 月和 10 月)收到「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征收通知书),并须在征收通知书所列明的「最后缴款日期」或之前清缴有关款额。

如你是缴纳人但未收到名下物业该季的征收通知书,可填妥以下表格索取征收通知书补发本。(请参阅下方的备注,以便了解更多资料。)


帐目编号:*

(请输入征收通知书左上角所示的 15 位数字帐目编号。
如未能提供帐目编号,请以电邮(billing@rvd.gov.hk)或传真(传真号码:2152 0113)方式索取征收通知书补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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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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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如欲索取征收通知书补发本,请填妥表格,然后按「提交」键。成功提交表格后,你会看到以下讯息:
    「本署已接获你索取征收通知书补发本的要求,并会尽快办理。」
  2. 所有栏位必须填写。
  3. 本署会按照登记缴纳人的通讯地址记录,以邮寄方式将征收通知书补发本发给登记缴纳人。
  4. 如欲得知索取征收通知书补发本的其他方法,以及有关发单和缴费的更多资料,请参阅 常见问题发单及缴款 部分。
  5. 此外,你可利用帐目查询服务,查看应缴款额,以便缴费。
  6. 如帐目结欠少于 1 元,本署不会发出征收通知书补发本。如需就此事寻求协助,请发电邮到 billing@rvd.gov.hk

个人资料

  1. 你所提供的资料将用作本署执行《差饷条例》、《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及《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的有关事宜。
  2. 除上述用途外,本署不会将个人资料给予其他人士,除非该些人士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这些资料。
  3.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你有权要求查阅及修正你的个人资料。你可以书面向本署顾客服务主任提出这类要求。地址为九龙长沙湾道 303 号长沙湾政府合署 15 楼,或发出电邮至enquiries@rv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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