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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差饷物业估价署发出物业详情申报表

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今日(八月十四日)发出约35万份物业详情申报表,向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缴纳人)收集各类物业的使用详情、租金及租赁资料。

估价署发言人说:「收集的租金资料会用于全面重估应课差饷租值,以反映物业最新市值租金水平。新应课差饷租值会在二○二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他说:「不论其物业是空置、租出或自用,缴纳人须于申报表发出日期起计的21历日内将填妥的申报表交回估价署。他们可使用估价署网站的『递交表格电子化』服务,以电子表格e-R1A提交资料。该网站已提供填写申报表的常见问题及答案。他们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交回申报表,须于限期前以书面向估价署提出理由申请延期。」

根据《差饷条例》或《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任何人明知而在申报表作出失实陈述或拒绝填报任何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分别可处最高罚款二万五千元或一万元,并须另加相等于因而少征收的差饷及/或地租三倍的罚款。

缴纳人如以邮递交回申报表,须缴付足额邮资,以确保邮递准时无误。估价署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邮件。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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